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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收寄发往地震灾区邮(快)件和汇款等注意事项的通知
  • 2008-05-27

  •   据了解,受地震影响,寄往四川、陕西、甘肃、重庆灾区的大量邮(快)件无法进行按址投递,由于收件人信息不详,邮(快)件的投递存在很大困难。为妥善解决灾区邮件投递问题,及时投交收件人,现就收寄发往地震灾区的各类给据邮(快)件等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收寄发往地震灾区的邮(快)件时,应告知用户可能无法投递;告知后,用户坚持交寄的,应予以收寄,但对给据邮件(快件、包裹和汇款等),要在邮件封面和详情单、汇款单上认真填写寄件人和收件人详细地址,以及收件人的移动电话等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投交收件人。
      2、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要通过新闻媒体,以适当形式通告用户,提醒用户交寄邮(快)件和汇款时,认真填写收件人移动电话等联系方式。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对用户提供的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要严格保密,禁止随意对外泄露或用作他途。

      3、请北京、上海、广东省(市)邮政管理局将此电报转发快递企业总部。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经当地邮政管理局报国家邮政局。

  •   国家邮政局抗震救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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