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5月12日14时28分,四川汶川县发生7.8级强烈地震,国家邮政局立即成立了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设置了抗震救灾办公室,启动了应急机制,下发了《关于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国邮传〔2008〕24号),全面开展了抗震救灾工作。为进一步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现将关于报送抗震救灾情况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要按照国家邮政局电报通知要求,在掌握邮政企业抗震救灾情况的同时,迅速掌握各快递企业抗震救灾情况,特别是四川、重庆、陕西、甘肃、云南、贵州、湖北等省市的抗震救灾情况。自15日开始,实行0报告制度,请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于每日上午
7时30分、下午3时以前将各快递企业发生的相关情况汇总,加盖公章,传真至国家邮政局值班室;请北京、上海、广东邮政管理局密切重视全国网络型快递企业总部上报的情况,随时将情况报国家邮政局;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要尽力解决好快递企业遇到的困难,要指定专人负责抗震救灾情况上报工作,将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报国家邮政局抗震救灾工作办公室;要和当地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保持密切联系,服从领导,反映问题。
二、邮政EMS、中外运空运、民航快递、中铁快递、宅急送、顺丰速运、申通快递、圆通快递、汇通快递、中通快递、全一快递、韵达快递、天天快递、FEDEX、UPS、DHL、TNT、OCS总部要及时主动将抗震救灾情况上报本地邮政管理局,同时报国家邮政局抗震救灾工作办公室;遇到特殊紧急情况,可先将情况直接报国家邮政局;上述企业要指定专人负责抗震救灾情况上报工作,将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报国家邮政局抗震救灾工作办公室。并无条件服从当地政府的指挥调度。
三、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各快递企业上报的情况包括:人员情况(亡、伤、失踪);房屋情况(倒塌、破损);设备情况(损毁);道通情况(路毁、禁行、路阻);快件情况(损毁、丢失、积压);生产恢复情况(恢复邮路、减少积压、快件投递);其他情况。
四、请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迅速将此电报要求通知各快递企业。
五、国家邮政局抗震救灾工作办公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崔嘉生 010-88323282,13910399650
尹训国 010-88323283,13488750422
传真电话:010-88323014
二00八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