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定先生演讲
各位代表:
大家下午好。下面我来介绍一下中国的邮政监管体系。
根据2005年国务院邮政体制改革方案的要求,按照“一分开、两改革、四完善”的总体安排,在剥离原国家邮政局的企业职能、资产和人员的基础上重组国家邮政局。重组后的国家邮政局于2007年1月29日正式挂牌,31个省(区、市)邮政管理局相继组建成立,邮政体制改革迈出了关键性一步,同时也翻开了中国邮政监管工作新的篇章。国家邮政局重组两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邮政体制改革不断深化,邮政监管工作机制不断完善,邮政管理机构设置、职能配置日益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迈进,初步形成了适应当前邮政业改革与发展要求、具有中国特色的邮政监管体系架构。下面主要从监管机构的设置、监管体系的构建两个层面来介绍:
一、监管机构设置
我国邮政监管机构设置目前采取的是“两级设置、垂直管理”的模式。国家邮政局负责全国邮政监管工作,31个省(区、市)邮政管理局负责本辖区的邮政监管工作。31个省(区、市)邮政管理局受国家邮政局垂直领导。
(一)国家邮政局
按照国务院邮政体制改革方案和2006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邮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三定”方案)规定,政企分开后的国家邮政局为信息产业部管理的国家邮政监管机构,级别为副部级。其主要职责包括:(1)研究提出邮政业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2)起草邮政行业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草案。(3)依法监管邮政市场,保障公平竞争。(4)负责邮政市场准入。(5)保障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6)研究提出邮政服务价格政策和基本邮政业务价格建议,并监督执行。(7)制订邮政服务标准,监督邮政服务质量。(8)推进邮政普遍服务机制的建立和完善。(9)负责纪念邮票的选题和图案审查。(10)负责审定纪念邮票和特种邮票年度计划。(11)代表国家参加国际邮政组织,处理政府间邮政事务。(12)办理国务院和信息产业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要求,为加强邮政与交通运输的统筹管理,国家邮政局由原信息产业部管理整编制划归新组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管理,成为交通运输部管理的一个副部级的国家局。
(二)国家邮政局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国家邮政局目前设五个职能机构:
1、综合司(外事司)。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国家邮政局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会议组织、文电运转、档案管理、机要保密、新闻宣传、秘书事务以及信访、财务资产、安全保卫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邮政应急体系的组织协调工作;拟订邮政对外合作与交流政策并组织实施,承办邮政外事工作和对台、对港澳邮政事务。
2、政策法规司。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邮政业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起草邮政业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草案;拟订邮政资源规划;拟订邮政业技术标准;承担邮政业统计工作;办理行政复议事项。
3、普遍服务司。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普遍服务的标准并拟订相关政策,建立和完善普遍服务的机制,依法监督邮政普遍服务义务的履行;研究提出邮政价格服务政策和基本邮政业务价格建议并监督执行;拟订保障机要通信、义务兵通信、党报党刊发行、盲人读物寄递等特殊服务的政策并监督实施;保障机要通信安全;审查纪念邮票的选题和图案;审定纪念邮票和特种邮票年度计划。
4、市场监管司。主要职责是:依法实行快递等邮政业务的市场准入制度,并对信件进行统一监管,维护信件寄递业务的专营权;依法监管邮政市场和集邮市场;拟订保障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的政策并监督实施。
5、人事司(另设直属机关党委)。主要职责是:拟订人事、教育、培训、劳动工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国家邮政局系统机构、人员编制和干部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党委日常工作;联系邮政行业的协会。机关党委负责国家邮政局的党群工作,办事机构设在人事司。
(三)省(区、市)邮政管理局
31个省(区、市)邮政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邮政业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邮政服务标准;监督管理所在地区邮政市场;组织协调所在地区邮政普遍服务以及机要通信义务兵通信、党报党刊发行、盲人读物寄递等特殊服务的实施;办理国家邮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人员编制
国家邮政局机关行政编制为9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正副司长职数18名),省(区、市)邮政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为498名,总人数为596名(属于公务员身份)。
二、监管体系构建
我国邮政监管的总体思路是构建一个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邮政监管体系。总体目标是提升邮政服务水平、促进行业科学发展。以下主要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三个方面来介绍。
(一)政府监管
1、强化政策法规的引导作用。按照交通运输部李盛霖部长讲话中强调的,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以法规保障发展。在交通运输部的大力支持下,相继发布施行《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和《快递市场管理办法》,《邮政法》修订工作也取得突破性进展,《邮政法》(修订草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随着“一法两规”的起草、制订、发布,以及30个省(区、市)相继出台37项地方性立法,加快了邮政法规体系的构建,为全行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二是以规划引领发展。组织编制了《邮政业“十一五”规划》和《邮政业标准化2008—2010年发展规划》,加强邮政业中长期发展研究,编制了《2008-2010年邮政业发展滚动规划》,开展了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快递服务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三是以政策扶持发展。在配合《邮政法》修订的同时,积极推进地方邮政法制建设,争取落实相关政策。如广东省出台了《邮政业管理办法》地方规章。湖北、广东、重庆等省(市)给予普遍服务专项补助资金。河北将邮政业列为鼓励扶持发展的重点行业,建立推动行业科学发展的五大协调机制。浙江将邮政普遍服务纳入省政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北京在奥运邮政管理和服务网点建设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全市4000个村邮站建设全面启动。天津、新疆解决了快递车辆市区道路通行等问题。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基本完成了快递企业优惠税率的落实工作。四是以标准规范发展。2007年编制发布了《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2008年编制发布了《邮政业标准体系》和《邮政业标准化2008—2010年发展规划》,组织完成了《邮件书写规范》等三项国家标准的制定工作,《快递封装用品》、《住宅信报箱》等多项国家标准修订和《邮政普遍服务标准》编制取得重大进展。
2、加强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的监督。一是着力解决邮政终端服务能力薄弱问题。与农业部联合开展了农村通邮情况调研,专门印发了发展农村邮政服务的指导意见。会同建设部推动修订城市住宅信报箱设计规范,将《信报箱民用住宅工程建设规范》纳入国家建设标准、将信报箱建设纳入楼房竣工验收内容。二是强化普遍服务监督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了邮件时限、邮政基本业务资费、机要专用封装用品使用情况、用户自带邮票缴纳资费规定的执行情况、奥运邮政服务、纪特邮票销售、党报党刊发行等专项监督检查,对潜在的服务质量问题提前向邮政企业进行预警,有效防范了社会焦点热点问题的出现。三是着力提升邮政普遍服务水平,促进基本邮政服务均等化。以促进城乡基本邮政服务均等化为目标,以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发展农村邮政服务”为契机,以加快邮件传递速度和保障网点覆盖面为重点,大力加强邮政局所、村邮站、城市信报箱(群)等三大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使邮政普遍服务水平能够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让人民群众共享邮政改革发展的成果。
3、规范快递市场竞争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一是建立快递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实行快递企业和从业人员资质认定,实现市场经营者合法入市、守法经营、有序退出。对快递企业实行分级管理、分类指导,根据企业的规模、能力和市场信用,实施不同的监管措施,推动企业有序竞争、健康发展。建立快递企业信息化管理系统,为建立快递市场准入制度和实施快递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奠定基础。二是完善快递服务质量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以“公众满意度、时限准时率、用户申诉率”为核心的快递服务质量评价体系,与工商总局联合下发《国内快递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快递企业经营行为,发布《加盟快递企业管理指导意见》,解决加盟快递企业违法扣留用户快件问题,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三是建立快递服务安全机制。完善寄递渠道安全监控机制,出台了《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指导企业建立严格的收寄验视制度和应急保障制度,细化安全监控流程,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安全监控系统,将国家局对禁寄物品和寄递安全管理的要求落到实处。四是健全市场执法监督机制,规范市场秩序。通过与工商部门联合发布《规范信件寄递市场秩序的公告》等方式探索维护信件专营模式,旗帜鲜明的维护信件寄递专营权,坚决制止低价倾销、价格串通、价格欺诈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集邮市场、邮政用品用具市场管理工作,建立基础数据库和工作台帐,联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集邮票品广告管理,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和制作、销售假邮品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4、保障邮政通信安全。一是完善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提高监管效能。细化邮政安全监管制度,细化监管流程,建立由国家邮政局牵头,国家有关部门参加的部际联动机制,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健全并严格落实收寄验视制度,对信件以外的其他物品,要求寄件人在封装之前先由收寄人员验视后再封装,确保收寄安全。二是建立应急保障机制,提高邮政业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制定和实施《国家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邮政业应急体系建设,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内部应急机制,加强行业应急预案演练,完善应急处置流程,提高从业人员防险避险意识和防范能力。2008年妥善处理了低温雨雪天气、地震灾害对邮政业的影响。三是抓好邮政业的安全生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管理和安全责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省际互查工作,防止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二)行业自律
一是组建中国快递行业协会。在31个省(区、市)成立快递行业协会的基础上,成立全国性的快递行业组织——中国快递协会。快递协会成为联系政府和企业的桥梁和纽带。通过行业自律,将快递服务业逐步纳入规范经营、规范发展的轨道。
二是推进快递服务标准的达标工作。由各地快递行业协会组织开展《快递服务》标准的达标工作,引导快递企业认真学习贯彻服务标准,自觉对标整改,规范服务。各省快递协会纷纷组织制订《行业自律公约》,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有效干预,促进快递企业提升服务水平,规范经营行为。
三是开展“十佳”快递企业评选活动。由快递协会组织开展“最具成长性民营快递企业”和“全国十佳快递企业”评选活动,不断强化企业的品牌意识、服务意识、公众意识,促进企业提高管理水平,提升服务质量。
(三)社会监督
一是开展邮政特邀社会监督工作。全国共聘用社会监督员1799人,通过定期测试、明察暗访和情况反馈等方式,对邮政普遍服务、机要通信、集邮以及快递服务开展社会监督。从区域结构上看,全国已聘监督员的市(地)338个,市(地)覆盖率达98.5%,已聘监督员的县846个,县覆盖率达41%。今后还将逐步扩大覆盖面。
二是开展邮政服务和快递服务公众满意度调查。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每年分别开展一次邮政普遍服务满意度调查和快递服务公众满意度调查。2008年全国邮政普遍服务用户满意度为78.52分,快递服务公众满意度为64.9分。通过向社会发布满意度调查结果,一是向公众介绍邮政普遍服务现状,二是向社会推荐品牌优、服务好的快递企业,促进企业在提升服务质量上开展良性竞争。
三是充分发挥申诉维权作用。建立国家邮政局“12305”申诉处理中心和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申诉中心,开通了消费者申诉专用网站。消费者可以通过“12305”特服电话、传真、网络、书信等多种方式,对邮政普遍服务、集邮、快递等业务的服务质量问题向申诉中心提出申诉。申诉中心按照《邮政业申诉处理办法》对消费者的各类申诉及时进行处理,并将申诉情况通过国家邮政局网站每月向社会发布《通告》,不断加大社会监督力度,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以上就是我国邮政监管体系的简要介绍。希望通过此次研讨会加强与各国的交流,学习各国的先进经验,不断提高我们的监管水平。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