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万国邮政联盟
中文全称:万国邮政联盟。简称“万国邮联”、“邮联”。
英文全称:Universal Postal Union, 缩写为UPU。
万国邮政联盟是联合国商定国际邮政事务的专门机构,是政府间国际组织。总部设在瑞士首都伯尔尼。
二、历史沿革
邮政早在远古时期就已出现。16世纪,邮政超越了国界,出现了国际邮政业务。到18世纪,邮政最终变成公务机构,并逐渐向现代邮政发展。
最初,根据每个国家的特殊需要,签订双边协定交换国际邮件,邮资千差万别,计价的货币种类繁多,依据的重量单位与级别又各不相同,使业务工作复杂化,阻碍了邮政的发展。汽轮机动船和铁路的出现,使邮政得到进一步发展。各国邮政主管部门认识到,为了加快国际邮件的交换,跟上运输工具发展的步伐,应简化交换的手续,特别要降低资费并使之标准化。英国于1840年根据罗兰.希尔的提议,统一了国内信函资费,诞生了邮票。
1862年,美国邮政部长蒙哥马利.布莱尔提议召开第一次国际会议。会议于1863年5月11日在巴黎举行,欧洲和美洲15个国家派代表出席。会议通过了一些一般性的原则,供各国邮政主管部门在与其它国家邮政主管部门签订邮政公约时参考。
三、成立日期及过程
在双边协定的范围内靠实施统一的原则来改善邮政业务,已满足不了因国际关系迅速发展而日益增长的需要。
1868年北德意志联邦邮政部门的高级官员亨利.德.斯特凡提出了建立邮政联盟的设想。他建议政府将这份草案提交一次全权代表会议讨论。
1874年9月15日,应瑞士政府的邀请,在瑞士首都伯尔尼举行会议,派遣全权代表与会的有22个国家:德国、奥地利、匈牙利、比利时、丹麦、埃及、西班牙、美国、法国、英国、希腊、意大利、卢森堡、挪威、荷兰、葡萄牙、罗马尼亚、俄国、塞尔维亚、瑞典、瑞士和土耳其。
这次大会结束时签署了《关于创设邮政总联盟条约》又称《伯尔尼条约》,根据该条约成立了“邮政总联盟”,并批准了第一个国际邮政业务集体公约。
公约于1875年7月1日起生效。
3年后,1878年5月,由于自执行伯尔尼条约以来又有许多国家参加,邮联在巴黎举行第二次代表大会,将“邮政总联盟”改为“万国邮政联盟”。
四、宗旨和原则
赞成邮联组织法的各国,以万国邮政联盟的名义,组成一个邮政领域,以便互换邮件。转运自由在整个邮联领域内得到保证。
邮联的宗旨在于组织和改善国际邮政业务,通过邮政业务的有效运作发展各国人民之间的联系,促进文化、社会与经济领域的国际合作,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提供成员国要求给予的邮政技术援助。
五、成员国资格和数量
邮联自成立之日起至1947年巴黎大会,是一个“开放性联盟”,各主权国家或准主权国家,可通过发表承认万国邮政公约的单方面声明而成为邮联会员国。
1947年巴黎大会时,考虑到作为联合国专门机构,邮联决定修改过去的程序,要求凡希望成为邮联成员国的国家提出在这方面的申请,并征求全体成员国的意见。其申请应得到三分之二成员国的正式通过。
1964年邮联维也纳大会同意在上述程序之外,对联合国各成员国实行简化的程序。联合国的任何成员国采取单方面行动,即正式声明承认邮联组织法和其它具有约束力的法规,均可加入邮联,在这种情况下无需征求各成员国的意见。 截至2006年7月,邮联已由初建时的22个国家发展为拥有191个成员国的组织。
退出邮联的手续:各成员国可通过有关国家政府通知邮联国际局总局长停止执行邮联组织法,退出邮联,再由国际局总局长转告各成员国政府。自国际局总局长接到退出邮联的通知之日起,期满一年后,退出邮联开始生效。
六、组织机构
万国邮政联盟有万国邮政联盟大会(又称万国邮政大会、简称邮联大会)、万国邮政联盟行政理事会(原名执行理事会,1994年邮联汉城大会改为现名,简称行政理事会)、万国邮政联盟邮政经营理事会(原名邮政研究咨询理事会,1994年邮联汉城大会改为现名,简称经营理事会)、咨询委员会(2004年23届布加勒斯特大会新成立机构)和国际局。
万国邮政联盟大会
概述 大会是万国邮政联盟的最高权力机构,每4年举行一届。特殊情况下可召开特别大会。截至目前,邮联已举行过23届大会。
组成 邮联大会由万国邮政联盟各成员国派出的全权代表出席。1947年以前不接受非邮政机构参加会议。自1947年万国邮政联盟巴黎大会起,陆续接纳联合国和其它一些政府间、非政府间国际组织及区域性邮政联盟的代表作为观察员列席会议。
机构 邮联大会下设若干委员会,由委员会主席和副主席领导,分别处理各专业领域的问题。委员会的数目和权限由上届万国邮联行政理事会确定。2004年第23届邮联大会设9个委员会。
每届邮联大会确定下届大会的东道国;修改邮联组织法;邮联总规则;邮政公约和邮政支付业务协定;选举邮联行政理事会和邮联邮政经营理事会理事国;选举邮联国际局总局长和副总局长;确定邮联的经费;审查批准上届万国邮联行政理事会和邮政经营理事会的全部工作报告;确定下届行政理事会和邮政经营理事会的研究工作计划;确定下个四年期间万国邮联活动的总纲领。
邮联行政理事会
组成 行政理事会由1个主席国和40个理事国组成。理事国由邮联大会按照地区组合理分配的原则产生,任期4年。每届大会至少更换理事国中的半数,任何理事国不得连选3次。大会东道国为当然主席国。
机构 行政理事会下设若干委员会。委员会由主席和副主席领导,分别处理各专业领域的问题。为开展研究工作需要,行政理事会和各委员会可设若干工作组和项目组。2004年布加勒斯特大会选出的行政理事会设了3个委员会。
职权 行政理事会由主席召集,原则上每年在邮联所在地开会一次。
行政理事会既是保证邮联工作顺利进行的执行机构,又是制定和修改实施细则的立法机构,还是一个研究机构,其主要职权有:
- 两届大会之间监督和协调邮联的全部活动;
- 研究政府在邮政方面的问题,以及邮联和国际邮政业务方面的行政和法律问题;
- 审查并批准邮联的年度预算和账务;
- 批准邮联年度工作报告;
- 监督邮联国际局的工作;
- 促进、协调和监督各种形式的邮政技术援助;
- 制定邮政经营理事会研究有重大财务影响的问题时应遵循的原则;
- 审议批准提交大会的战略规划草案。
我国参加情况 我国自1972年恢复邮联合法席位之后直至1979年大会,1989年至2004年大会均当选为行政理事会理事国,其中,在1979和1989年大会的执行理事会(原名称)中,担任副主席职务。1999年大会中国作为行政理事会主席国,并担任主席。
邮政经营理事会
组成 邮政经营理事会由40个理事国组成。理事国由邮联大会选举产生,任期无限制,可连选连任,但按地区分配原则选出,每届大会至少更换理事国中的三分之一。
机构 经营理事会下设若干委员会,由委员会主席和副主席领导,分别处理各专业领域的问题。为开展研究工作需要,经营理事会和各委员会可设若干工作组和项目组。2004年布加勒斯特大会选出的经营理事会设了4个委员会。
职权 邮政经营理事会是一个研究机构。邮政经营理事会由主席召集,原则上每年在邮联所在地开会一次。它的主要职权有:
- 组织研究有利于邮联各成员国邮政的经营、商业化、技术、经济和技术合作方面的重大问题;
- 有重大财务影响的问题;
- 修改邮政公约和各项业务细则;
- 研究并推广一些国家在邮政技术、经营管理、经济和专业培训方面的经验;
- 向各邮政主管部门提出有关技术标准的建议;
- 商行政理事会同意,在同邮联各成员国,特别是同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的技术合作方面,采取适当措施。
我国参加情况 我国自1972年恢复邮联合法席位之后,在历届万国邮联大会上均当选为经营理事会理事国,并在1984-1989年期间担任邮联咨询理事会(原名称)第一委员会主席。在1999和2004年大会上我国均以最高票当选为理事国。
邮联国际局
邮联国际局是邮联在瑞士伯尔尼设立的中央办事处,是各成员国邮政主管部门的联络、信息交流和咨询机构。简称“国际局”。
领导和监督 国际局由总局长领导,并受行政理事会监督。总局长是国际局的法定代表。副总局长协助总局长工作并向局长负责。
国际局的主要任务有:
- 承担邮联各机构的秘书处工作,并由总局长负责。
- 根据行政理事会、经营理事会和各成员国邮政主管部门的需要,随时提供各种必要资料;
- 收集、整理、出版和分发有关国际邮政业务的资料;
- 处理有关解释和修改邮联法规的要求,研究邮联法规指定的工作;
- 负责开展各种形式的邮政技术援助。
- 就邮联各项工作撰写年度报告。
七、语文制度和出版物
正式语文 从邮联成立之初,法文就定为邮联的正式语文。这一原则既适用于邮联的法规和文件,也适用于大会的讨论和国际局的工作。
工作语文 1994年邮联汉城大会决定将英语作为国际局的工作语言,因此国际局的工作语言为法语和英语。
出版物 邮联杂志以及历次会议的文件。
八、邮联的财务
邮联的经费由成员国共同分摊。各成员国自愿选择其会费分摊等级。各国加入或被批准加入邮联时,可以自由选择邮联会费分摊等级。之后,各成员国可变更它的分摊等级,但这种变更应在大会召开之前通知国际局,每个成员国每次不得要求降低一个以上的分摊等级,而提高分摊等级则不受任何限制。
会费分摊等级共分13级,其中最低一级只为联合国组织所列的最不发达国家所设。
九、中国在国际局任职情况
自1981年至今,我国共有4名人员在邮联国际组织任职。在2004第 23届万国邮联大会上,我国政府推荐的候选人-国家邮政局国际合作司司长黄国忠当选为邮联国际局副总局长,这是中国乃至亚洲地区邮政官员首次当选这一国际组织的高层领导职务。
十、 邮联与联合国及其它国际组织的关系
1947年邮联巴黎大会以来,邮联根据联合国与万国邮联的协定,同联合国建立了关系。
邮联同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和国际航空运输协会保持着联系,并同国际航协建立了航协与邮联联络委员会,以研究和解决航空邮政方面的问题。
邮联同国际报刊联合会、国际报纸出版商联合会和国际出版商联合会建立了工作和咨询机构。他们都是邮政的重要用户。
邮联同海关合作理事会建立了海关合作理事会与邮联联络委员会,以便研究两个组织的共同问题。
邮联与国际标准化组织保持着联系,并建立了国际标准化组织与邮联联络委员会,以便解决有关邮政地址的国际标准问题。
十一、 世界邮政日
1969年万国邮联东京大会通过决议,将每年的10月9日确定为万国邮联日,以纪念万国邮政联盟创立日(1874年10月9日。1984年邮联汉堡大会认为,万国邮联日这一名称对于宣传对象起不到预期的触动作用,如果将“邮政”字样包括在内将会产生更大的影响力。因此通过决议,将万国邮联日更名为世界邮政日。
设立世界邮政日的目的是向邮联各成员国和广大公众宣传邮政在各国文化、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以及万国邮政联盟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果,以促进邮政业务在全世界的发展。
自1981年起邮联每年为世界邮政日选定一个宣传主题(即宣传口号)。1988年起改为每三年选定一个宣传主题。历年世界邮政日的宣传主题是
1981年: 邮政没有边界
1982年: 合作与发展促进万国邮联的活动
1983年: 邮政, 世界上最广泛的通信网
1984年: 什么也代替不了邮政
1985年: 邮政把世界的信息送到你门前
1986年: 邮政是和平的使者
1987年: 邮政向距离挑战
1988-1990年: 邮政永远存在,遍布各地
1991-1993年: 邮政,你的全球性合作伙伴
1994-1996年: 邮政,你的最佳选择
1997-1999年: 世界只有一个邮政网
2001-2003年: 邮政- 帮您拓展新天地
2004-2006年: 世界邮政网:情系人人 信达天下
2007年: 世界邮政网 网络连天下
同时,万国邮联国际局围绕宣传主题用包括中文在内的七种文字印制宣传画,分发给各国广为张贴。邮联国际局总局长每年就世界邮政日发表贺辞。各国邮政部门利用世界邮政日的机会,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方式开展广泛的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