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相关规定
公开指南
公开目录
申请公开
工作信箱
     组织机构
机构设置
国家局领导介绍
国家邮政局职责
     便民服务
邮政基本资费表
邮政普通包裹资费查询
快递企业名录
禁限寄物品目录
用具用品生产企业名录
集邮市场名录
     在线访谈
尼玛拉木先进事迹报告会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政策...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新闻...
     资料下载
2008年邮政业运行情况
国家邮政局公务员考试录用
2008年邮政业消费者申诉情况
2008年邮票发行公告
     意见征集
     站内搜索
 
     地方监管机构

     相关链接

     网站导航
     联系我们
公众留言
位置地图
局长信箱

 



  • GLS在比利时和斯洛文尼亚推出新投递业务
  • 2008-07-14

  •   皇家邮政子公司GLS在比利时和斯洛文尼亚推出了新的投递业务,以此增加其产品种类并改善客户服务。

      GLS在比利时推出新的快递包裹业务,即在全国范围内提供次日17点前投递的服务。寄件人可以通过短信或电子邮件免费收到寄递证明。此外,不同地区的客户还可以选择其他限时的投递服务,如10:00、12:00、周六12:00和9:00投递的服务等。

      新的快递业务被纳入了GLS在比利时的包裹标准投递系统,通过增加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该系统的运能得到了大大提升。

      GLS(比利时)公司的负责人称,快递包裹业务为客户提供了多种不同的选择,其中免费的寄递证明这项附加业务,使GLS在众多的竞争对手中脱颖而出。在可靠性方面,GLS也非常有信心,确保实现100%妥投的目标。

      在斯洛文尼亚,GLS通过新增两项业务——限日投递业务和收件人亲启业务,扩大了产品组合的范围。

      对于限日投递业务,客户可以选择投递的时间。对于收件人亲启业务,通过确认收件人身份,确保将包裹交付给指定的收件人,避免了药品或重要文件等包裹落入他人手中。如果联系不到收件人,驾驶员将在第二天再次投递此包裹。

      GLS(斯洛文尼亚)公司负责人称,客户可以按照模式化原则整理自己的个人业务解决方案,同时GLS的服务还能满足客户的一些特殊需求。
  • 王炳同  译自www.cep-research.com

相关文章:

·圆通参加2008年中国国际物流节摘取国内…
·比利时邮政宣布邮资上调
·广西经营快递业务备案登记工作成效明显

 

京ICP备08008301号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邮政局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邮政局
  State Post Bureau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8号 邮编: 100868

谷尼内容管理系统http://www.goonie.cn 授权用户:http://www.chinapos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