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7年6月被聘为特邀监督员的。两年多的工作实践,使我深深地感到监督员工作的重要与光荣,深知监督员在邮政改革后所肩负的历史使命。突出监督工作重点,有效反映并进而促进邮政普遍服务质量问题的整改,是一名监督员的神圣职责,也是特邀监督员发挥监督作用的有效途径。
一、监督邮政设施,保障普遍服务
邮政设施布局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百姓用邮是否方便,关系到用户对邮政的满意度。因此,我把监督邮政设施当做工作重点之一,认真负责地走访用户,发现问题及时反映,求得在最快时间内得到解决。
一次,我到一个镇下属的街道走访,这个街道距镇政府所在地8华里,拥有3000多住户。而这里不但没有邮局,就连邮箱也没有。当地居民就是邮一封平信,也要走出8里地。受访用户普遍反映用邮不方便。我及时将这个情况反映给了省管局。在省管局的重视下,邮政企业在这个街道增设了邮箱,并指定一家小卖店出售简单的邮政用品,从而方便了当地居民用邮。
还有一次,我公出路过一个县级市下属的街道,这个街道距市区25华里。此处原先是一家国有煤矿,政策性破产后,一部分沉陷区住户迁往市里,还剩下5000户左右,该市计划将这一部分住户在棚户区改造时,全部迁往市里。在棚户区改造、新楼交工还有一年多的时候,邮政企业提前撤销了这个街道的邮局,给这些住户用邮造成了极大的不便。我把这个问题反映到省管局,在省管局领导的协调下,邮政企业在这个街道设立了代办点,解决了当地居民用邮难的问题。
二、监督邮政出售用品价格,保护群众用邮合法权益
新《邮政法》在总则中明确了“要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两年来,为维护用邮百姓合法权益,我先后暗查暗访了50多个支局(所),查出7起变相涨价或擅自涨价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发生在乡镇局所。归纳起来大致可分为三种情况:第一种是变相涨价。以没有请到邮票、没有请到普通信封为借口,向邮平信的用户兜售1.7元的邮资封、2元的贺年信卡,向邮挂号信的用户兜售5.5元的贺年邮资封,使用户多掏钱。第二种是擅自涨价。包装箱、信封等不按规定的价格出售,直接侵害消费者利益。第三种是强行出售。我到过一个偏远的镇邮局,在那里,无论是邮平信还是邮挂号信,一律强行卖给你5.5元的贺年邮资封,没有任何选择余地,用户意见很大。
我把这些问题反映给省管局,省管局及时通报了相关邮政企业,责令那些邮政企业立即整改,并且严肃处理了相关责任人,使用户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
三、监督邮政筒箱开取,保证邮件传递时限
信息化的高速发展,通讯手段的日新月异,使信函的使用量大幅减少。尤其是平信,由于用量少、效益差,不被有些邮政企业重视,所以,不按时开箱取信的现象时有发生,造成邮件不能及时出口。平信传递慢的问题在用户中反映比较强烈,是监督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
我路过一个乡镇代办所,邮筒就设在一级公路路旁。我在所内看完后,出来顺手向筒内投了一封验箱信。回去后,一直没有消息,过了一个月才收到。核对邮戳日期,发现这封信在邮筒里竟呆了29天。我把这一情况汇报给省管局,省管局领导高度重视,亲临现场检查,结果抓了个“现行”,在筒里查到了4天前投的信件。
还有一次,我到一个地级市出差,吃午饭时,饭店旁边就有一个邮局。我进门后,营业员告诉我,邮储分家了,这里只办理储蓄,不办理邮政业务。出门后,看见门前崭新的邮筒,我产生了疑问:邮局搬走了,那么这个邮筒是否还有人及时开呢?我顺便投了一张明信片,结果10多天也没收到。我把这个情况汇报给省管局。经省管局和邮政企业核查,原来是邮储分家后,管理滞后,出现了“真空”。
两年多来,我先后监督了56个局所的邮箱开取情况,投验箱信卡89张,查出不按时开箱取信问题8次。这些问题反映到省管局后,省管局责令相关邮政企业及时整改,使不按时开箱取信问题大幅降低,有效解决了平信传递慢的问题。
两年来的工作实践使我体会到,作为特邀监督员,怎样才能更好地发挥为人民服务的作用呢?就是全心全意、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地履行好监督员的职责,推动和促进邮政企业普遍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