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邮政法》第一章第一条规定:“为了保障邮政普遍服务,加强对邮政市场的管理,维护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保护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促进邮政健康发展,适应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制定本法。”邮政法这一主旨,是为了保障邮政普遍服务,推进社会经济全面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既是目标,也是目的。然而,从当前我们县的邮政普遍服务实际看,实现这一目标可用十个字概括:任重道远,必须下大力气。
一、现状
鄱阳县是个有150万人口,年财政收入却不到3.5亿元的穷县。22个农村邮政分支机构和2个邮政代办所担负全县29个乡镇、4千多平方公里土地的所有邮政普遍服务工作。而最远最偏僻的村落,离最近的邮政网点则为24公里。照说这个网点分布,按目前的要求,基本上能够满足当前的邮政普遍服务需要。但是实际情况并非如此,近些年来随着邮政改革的不断深入,邮政业务分工的不断细化,基层邮政功能与改革要求不适应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尤其是邮政普遍服务,在农村越来越显得捉襟见肘,不仅力不从心,而且已桃花李代,有的产品几乎在农村基层邮政经营业务中消失。
二、问题
两个方面,一是邮政自身,二是客观条件。
1.自身条件
(1)体制改变,压力任务大。县级邮政由政企合一改为企业,管理模式、功能都必须严格按照企业经营要求办事,而邮政普遍服务产品只占企业经营额的小部分。如鄱阳县邮政局,全年经营定额目标任务为2650万元(不含物流,只包括函件、包件、汇兑、集邮、特快、报刊、储蓄、保险、短信、代理电信),其中属普遍服务方面的只有605万元(具体是函件260万元、包件35万元、汇兑35万元、集邮120万元、报刊155万元)。而这些占全年任务22.8%的产品,投入的人力、物力却是其他产品的几倍甚至几十倍。从完成任务出发,普遍服务业务必然会受到冲击。2008年9月开展全省普遍服务限时测试时,鄱阳县双港邮政所居然没有一张普通包裹单,没有挂号信的标志章,由此可见农村地区普遍服务产品的遭遇。
(2)认识不够,缺乏对产品的推介。由于第一个原因,营业员对普遍服务产品漠不关心。笔者从担任特邀监督员后对此体会最深。2007年开始接触监督工作时,工作区的邮政点普遍存在这种现象,近两年来城区不再存在这些问题,而偶尔与农村分支机构接触中,这种现象仍然严重。只要寄包裹,推介的必然是快递。
(3)网点设置跟不上城镇发展需要,以致使人们对普遍服务产品产生陌生感。新开发的城区没有分支机构,新建设的小区没有设立信箱,订报寄信难,送报送信累,差错率高,使普遍服务产品的营销受到一定影响。
2.客观方面
(1)现代通信和物流给予普遍服务以很大打击。
(2)地方政府未能按照国家规定给予公共性质普遍服务产品以应有支持。以保障普遍服务产品的设施为例,新开发小区考虑了电信、电视,却没考虑邮箱;鄱阳是人口大县财政穷县,近些年来,按规定地方政府应给予邮政的财力支持始终无法落实。
以上种种原因,或多或少影响《邮政法》的进一步贯彻落实。
三、思考
1.必须进一步加大对《邮政法》的宣传,不仅对相关人员,而是全社会。
2.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普遍服务产品的推介,尤其是农村。
3.加大落实财政穷县对保障服务产品设施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