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以新颁布的《邮政普遍服务标准》指导浙江省邮政社会监督工作,规范邮政企业行为,保障用户合法权益,根据国家邮政局要求对全体邮政特邀监督员进行培训学习的通知,浙江省邮政管理局分别于2009年10月 29日至30日和11月5日至6日在浙江省邮政培训中心举办了两期全省邮政特邀监督员《邮政普遍服务标准》学习会。
浙江省管局王文海副局长在会上就《邮政普遍服务标准》颁布的背景、意义、作用等向全体监督员作了全面介绍。他指出,制定《标准》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保障用户通信权益的重要举措;制定《标准》是配合《邮政法》实施,落实国务院相关文件精神的需要;制定《标准》有利于邮政企业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水平;制定《标准》是推动城乡邮政普遍服务均等化,建设新农村的客观要求;制定《标准》有利于依法开展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同时,王副局长要求全省邮政特邀监督员要深入开展《邮政普遍服务标准》学习,不断推进邮政社会监督工作,真正为老百姓带来优质的邮政服务。
会议组织全体监督员学习了国家邮政局普遍服务司司长陈晓薇对《邮政普遍服务标准》全文逐条解读的视频课件。为进一步加深监督员对邮政相关法律法规的印象,更好地提升学习效果,普遍服务处编印了《邮政法》、《邮政普遍服务标准》试题,在学习会上对监督员进行了现场测验,并进行逐题讲解。
会议还将部分监督员通过自己对《邮政普遍服务标准》的学习结合日常邮政社会监督工作写的体会文章,向大家作了视频展示和解读。体会文章的交流使监督员们对《邮政法》、《邮政普遍服务标准》的深刻理解起到了较大的促进作用。
此次会议议程紧凑,内容丰富,使监督员对《邮政普遍服务标准》的内容和意义有了较为深入的理解,并使他们更好地以邮政法规、标准为准绳,更好地开展邮政社会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