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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科学发展理念引领邮政行业开拓新局面

  • 2009-07-09

  •   据国家邮政局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国邮政行业业务总量预计完成765亿元,同比增长13.1%;全行业业务收入预计完成526亿元(不包括邮政储蓄银行直接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1.2%。快递业务量预计完成8.3亿件,同比增长18%;快递业务收入预计完成212.5亿元,同比增长9.7%。

      今年上半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快递增长态势出现较大波动,快递业务收入增长速度滞后于全行业业务收入增长速度;快递业务收入占全行业业务收入的比重下降了两个百分点,即从去年同期的42%下降到40%。
      面对严峻形势,邮政管理部门落实深化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紧紧围绕邮政行业发展实际,加强规划引导、加强政策扶持,加大宏观调控力度,紧紧抓住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以下简称《邮政法》)颁布、《国家物流业调整振兴规划》出台和新“三定”规定贯彻落实的机遇,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行业科学发展的重点问题,工作取得明显效果,通过努力,逐渐摆脱了年初发展速度减缓的态势,全行业业务量和收入逐月回升,同比增幅稳步提高,二季度经济运行情况明显好于一季度,邮政行业受金融危机影响得到初步化解。

    《邮政法》宣传贯彻及配套法规修订全面展开

      《邮政法》出台后,各地邮政管理部门在国家邮政局的统一部署下,纷纷制定本局宣传贯彻方案,利用媒体、网站、座谈会等形式开展宣传普及活动,提高全社会对《邮政法》的认识。

      吉林省邮政管理局协商省政府法制办印发文件,与省人大联合召开《邮政法》宣传贯彻座谈会,扎实推进宣传贯彻工作。山西、河南、湖南、辽宁等省邮政管理局一把手接受当地政府网在线访谈和日报专访。江苏、广西省(区)邮政管理局或召开快递企业学习贯彻《邮政法》座谈会,或主动送法上门,宣传贯彻《邮政法》。广东省邮政管理局主动与工商部门沟通,做好实施快递市场准入准备工作。

      与此同时,国家邮政局积极推进《邮政法》配套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制定工作。目前,《邮政机要通信保密管理规定》已经出台;《邮政普遍服务标准》和《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已完成送审稿;《集邮市场管理办法》、《邮政用品用具管理办法》形成修订初稿;《邮票发行监督管理办法》、《快递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和《邮政行政处罚规定》正在征求意见。法规制度建设为促进《邮政法》顺利实施提供有力的政策依据。

    快递物流规划政策助力行业发展

      为贯彻实施国家《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国家邮政局制定出台了《国家邮政局关于落实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实施意见》,明确了总体目标,确定了工作的重点领域和着力点,提出了11条具体政策措施,对于推动解决制约行业发展的瓶颈性问题具有重要指导作用。此外,国家邮政局与中国民用航空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邮件航空运输工作的通知》,发挥大交通平台的资源优势和组合效率,提高邮件航空运输效率和质量。

      重点区域快递服务发展规划的编制,提升了区域快递服务的层次与水平,为全国范围内进一步发展快递服务,作出了积极探索,提供了有益借鉴。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邮政管理局组织编制了《长江三角洲地区快递服务发展规划(2009~2013年)》,打破行政区划限制,制定统一的区域发展政策。广东省邮政管理局组织编制《珠江三角洲地区快递服务发展规划(2010~2014年)》,充分发挥区域比较优势,提升快递服务的产业层次和服务水平。据悉,由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组织编制的《京津冀地区快递服务发展规划》也将于近期完成,在公开征求意见并进行修改后,予以发布。

      此外,一些省(区、市)邮政管理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强化了综合交通资源的配置和支撑作用。广东省邮政管理局通过与省交通、公安、工商三部门的多次沟通,于日前发布了《关于保障快递企业运输车辆便捷通行的通知》,落实了快递企业运输快件机动车喷涂企业专用标志、快递车辆进城通行和停靠装卸作业等事宜。吉林省邮政管理局经过与省公安部门沟通协调,通过采取办理“快递车辆通行证”的方式,解决了长期困扰快递车辆通行难、停靠难、不允许客货混载等问题,目前该局共向快递企业发放快递车辆通行证133个,深受快递企业的欢迎。江西省邮政管理局建立10家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规范和促进快递市场发展厅(局)际联席会议机制”。陕西邮政管理局与陕西省交通运输厅沟通,对全省650辆带有“中国邮政”标志的运邮车辆核发了“陕西省邮政专用车辆公路通行证”,2009年全年免费通行全省收费公路。

    邮政普遍服务终端能力不断提升

      为加强邮政普遍服务保障力度,提升邮政普遍服务终端能力,全国各级邮政管理部门根据实际,开拓创新,采取了不同的措施。

      针对邮政服务终端设施建设薄弱问题,国家邮政局启动邮政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研究项目,上半年“村邮户箱工程”建设效果明显。各地也纷纷出台支持邮政普遍服务的政策措施。

      目前,全国已有近1/3的省委、省政府在文件中明确将“启动‘村邮户箱’工程,推动‘村邮站’建设”作为加强农村基础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吉林省政府下发通知,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把邮政业发展纳入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城乡公共邮政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对邮政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并从9个方面提出了解决邮政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鼓励扶持邮政业发展的意见和措施。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发文,作出了“加强农村牧区邮政设施建设,巩固完善农村牧区邮政网络,努力拓宽邮政服务领域”的重要决定。

      青海省邮政管理局制定《青海省农牧区邮政普遍服务规划》,为规划青海农牧区邮政发展,解决投递服务问题,实现村村通邮,改善和提升邮政普遍服务水平描绘了前景。

      河南省邮政管理局调研总结了林州市“以邮养邮”的“村邮站”建站模式;联合省农业厅、省邮政公司共同起草“村邮站”建设方案,力争全省47557个建制村在2013年年底建立新型“村邮站”达到100%。

      江西、湖南、山西、重庆等省(市)在信报箱和报刊亭建设方面取得突破。北京、天津、内蒙古、江西、贵州、江苏等地将新型“村邮站”建设列入本地区2009年政府“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政府折子工程”等项目中。

    监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

      上半年国家邮政局继续完善社会监督体系,强化对邮政普遍服务重点环节的监督;以维权维稳、保秩序、促服务为立足点,强化对邮政市场的监管,使邮政监管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

      国家邮政局组织了全国省会城市机要通信时限测试,机要邮件工作日传递时限测试合格率86.5%;组织了全国50个城市间邮件时限测试以及邮政局所网点增减变化、邮政资费执行情况、生肖邮票销售检查;新增邮政特邀监督员601人,社会监督力量地市覆盖率达100%,县市覆盖率达57.5%;截至6月底,邮政管理部门共收到普遍服务社会监督报告1.4万份,监督员查看邮政服务网点1.34万个,走访消费者2.42万人,反映问题6400余条,提出建议1369条;普遍服务、快递服务、邮票销售及印制和机要通信的社会监督评价指标进一步完善,社会监督向规范化建设迈进。

      此外,国家邮政局继续开展快递服务公众满意度测评。2009年上半年快递服务公众满意度为66.7分,比2008年提高1.8分。全国31个省(区、市)实现快递企业备案数据库系统上线,为依法实施快递准入奠定了基础。国家邮政局加大对快递市场、集邮市场、邮政用品用具市场的监管,截至6月底,共开展市场检查、督促指导、协调服务3820次,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396起,受理消费者申诉和答复咨询1.2万件。

      国家邮政局印发了《国家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切实履行邮政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监督指导职责。河南、广东省邮政管理局和广东省东莞办事处协助公安机关解决劫持、扣押快递车辆问题,福建省厦门办事处查处多起违规收寄信件案,维护了企业利益。国家邮政局指导快递协会继续推进《快递服务》标准达标工作,协调解决圆通等部分快递企业因内部改制引发的纠纷,消除不稳定因素,维护消费者权益,引导快递企业依法规范经营,提升服务水平。

      王渝次副局长在会议总结发言时强调,《邮政法》的颁布实施和“青岛会议”的召开,是关系到邮政业改革发展全局的大事,是行业发展的巨大机遇和转折点,是邮政企业腾飞的平台。邮政部门要看准方向,找好位置,突出重点,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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