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申请的提交
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以下列方式之一向我局提交信息公开申请:
1) 在国家邮政局机关办公楼一层前台现场填写《国家邮政局政务公开信息申请表》,由前台工作人员接收;
2) 从国家邮政局网站下载《国家邮政局政务公开信息申请表》,填写后邮寄至国家邮政局政务公开工作机构;
3) 技术条件成熟时,通过国家邮政局网站 “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线填写并提交政务公开申请。
2. 申请的办理和答复
我局接收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政务公开申请后,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 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 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区分处理的,应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3) 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 依法不属于国家邮政局公开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5)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3. 答复时限
答复期限为接到申请之后的15个工作日内,根据情况经批准可最多延长15个工作日;
4. 涉及第三方的处理
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提交的申请涉及第三方权益时,须书面征求第三方意见,其办理时限不包括在第三条所规定的答复期限内。
5. 收费
依申请提供信息,除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收取其他费用,也不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信息。
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联系方式
国家邮政局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国家邮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八号
邮政编码:100868
电话号码:010-88323021
投诉举报电话:010-88323022
工作信箱:国家邮政局政务公开工作意见箱 (请点击链接打开)
国家邮政局政务公开信息申请表 (请点击链接下载)
工作时间
8:30 - 11:30,13:00 - 17:30(节假日除外)
备注:
《国家邮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办法(暂行)》施行日期:2008年4月1日。
国家邮政局政务公开信息申请表
编号: 申请日期:
申请人提交的信息 |
公民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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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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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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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其他组织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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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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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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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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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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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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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
息的内
容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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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希望以(请选择:1.面谈 2.电话 3.信函)方式获得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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