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01-J00324 |
|
|
|
用户申诉:请问寄往国外包裹资费如何查询?谢谢
|
|
处理结果
您的申诉留言我中心已看到,您可以输入 http://intmail.183.com.cn/该网站可查询国际给据邮件情况。
|
| 10-01-J00178 |
|
|
|
用户申诉:2009年12月16日,用户从北京市邮政速递大红门分公司海慧寺营运部往哈萨克斯坦邮寄一特快专递邮件。邮件号码为:EE097553282CN。至2010年1月6日,收件人仍未收到该邮件,邮件延误,用户表示不满。
|
|
处理结果
据北京邮政公司回复,经核实,EE097553282CN邮件于2009年12月18日由海慧寺分公司收寄,19日02:35到达航站,航站正常封发至哈萨克斯坦5315总包,当日正常交航,航班为:LH721。该总包于2010年1月8日到达哈萨克斯坦,1月11日妥投,SABIROVA签收。经查,该邮件未办理过书面查询。已通知原寄局联系用户办理延误查询。综上所述,该邮件延误在航方运输途中。 |
| 10-01-J00186 |
|
|
|
用户申诉:2010年1月5日,用户到陕西省韩城市去代领包裹,用户拿着本人的学生证及身份证,但营业员告知不能领取邮件,该用户向当地邮局投诉,投诉问题无人受理,用户表示不满。
|
|
处理结果
省邮政公司答复:根据<国内邮件处理规则>第六章第三节245条四款规定,学生证不属领取邮件的有效证件。西安11185的答复正确。 |
| 10-01-J00187 |
|
|
|
用户申诉:2009年12月26日,消费者从安徽省蚌埠市往上海市浦东新区邮寄一快件。快件号码为:268983487275。该快件在投递时,投递员打电话给消费者,告知“你的货到了消费者要求投递到户。他回答“爱要不要,不要拉倒”并辱骂消费者,消费者投诉无门,表示不满。
|
|
处理结果
2010年1月13日,经申通快递再次联系, 对于客户反映的服务态度等问题,处于对客户的负责,我司以致电表示道歉,我派件公司陈经理也表示可以亲自上门解释清楚当天所发生的事情,但是客户一定要求我司出示书面道歉,我司实在无法办到。消费者在2010年1月8日已经拨打过上海12305,对于申通快递进行申诉,经2010年1月8日,申通快递核实回复,经协调,对于客户反映的服务态度等问题,我司以致电表示抱歉,我派件公司也表示亲自上门解释清楚当天发生事情,但是客户表示不接受一定要求我派件公司浦东申通出示书面道歉,客户表示有录音证明当时业务员有骂过客户,但是客户不愿意提供给我司,那很抱歉,我司无法提供相关书面道歉。2010年1月8日经上海12305核实回访,消费者对于申通快递的道歉坚决不予接受,上海12305建议消费者走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
|
| 10-01-J00198 |
|
|
|
用户申诉:作为消费者,不怕财产损失,就怕受了损失之后无人申诉,感谢你们为我们消费者申诉,维护正义谢谢。 |
|
处理结果
您的表扬建议我们已看到,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国家邮政局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受理中心。
|
| 10-01-J00184 |
|
|
|
用户申诉:我是湖南邮政监督员,请告诉我国家邮政局邮政社会监督一栏的投稿邮箱。谢谢。
|
|
处理结果
您在局长信箱中的申诉留言我中心已看到,您咨询的问题,我中心可以提供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的投诉电话:010-66417000,您可以向企业反映、咨询此类问题。或拨打010-12305。
|
| 10-01-J00003 |
|
|
|
用户申诉:2009年11月3日,用户从深圳市西乡邮局往内江市中区局邮寄一快递包裹邮件。邮件号码为:KA10610142044。用户要求邮寄普通包裹邮件,单营业员却递给用户快递包裹面单。用户认为违规收费,且服务态度差,用户表示不满。
|
|
处理结果
2010年1月7日广东省邮政公司核查结果:一、与用户的核查情况:用户于2009年11月3日在西乡支局办理邮寄包裹业务,经联系用户询问了解和查问了当班营业员当时办理业务的情况,当时当班营业员有向用户说明了普包与快递包裹在寄递时限上有时间的差距,用户选择了快递包裹,并办理了业务,号码为KA10610142044,收件人也已妥收了包裹。经核查,主要是在办理业务过程中,营业员没有向客户详细介绍使用普通包裹和快递包裹的收费标准,只说明了寄递时限上有差别,导致用户误以为是违规收费,营业员当时也没有强迫用户一定使用快递包裹,只是在解释时因其他办理业务的用户较多而没有详细解释,造成用户的误解。对此,已向用户表示了歉意,并会加强对营业员的服务培训和管理,用户表示理解。二、处理回复情况和整改措施:现支局已电话联系了用户,说明了普通包裹和快递包裹的寄递流程、时限和收费情况,并对造成的不便向用户致歉。收费问题也向用户说明了情况,是严格按相关标准收取的(系统已设置),并提示用户在支局营业厅有各项收费标准的公示,以后再次办理业务时可以查看。用户对解释说明清楚。经解释后,用户郭珊对处理表示清楚理解和满意。2010年1月12日广东省局回访用户:该用户对该处理结果表示认可。 |
| 10-01-J00157 |
|
|
|
用户申诉:我是从香港留言来询问一下上星期你们有一个女职员打电话给我说邮包的收件人的电话号码不对我想问一下我从香港寄来的邮包还在不在邮局里﹖那个邮包的编号是EA 034 346 258 HK 我的电话号码是 +85260368106 因为是给客人的,货品出现了一点儿问题 如果邮包还在,麻烦你立即把它退回香港,谢谢!!
|
|
处理结果
您的申诉留言们心已看到,因为您留的联系方式是国际长途电话,我中心无法与您取得联系建议您尽快持收据与香港团公收寄局联系。
|
| 10-01-J00118 |
|
|
|
用户申诉:2009年09月24日,用户从广东省东莞市往甘肃省威武市邮寄一特快专递邮件。邮件号:EA517589372CS。经用户网上查询得知,该邮件被他人代签且邮递员推托说国庆放假要到10月5号才可以送。9月30日下午用户让弟弟骑车去谢河邮政所带取。该邮局服务态度差,辱骂用户,用户表示不满。
|
|
处理结果
甘肃省邮政速递局2009年11月11日回复处理情况:此特快邮件9月24日广东收寄,9月29日到达武威凉州区,9月30日邮件经转至谢河邮政所,由于当日无有效投递频次,当收件人打电话询问时,投递员告知用户10月1-4日国庆节休息,不能投递邮件,如用户急需可到邮政所自取。由于收件人较忙,让其弟弟到邮政所取件,由于投递员语气不当,造成收件人申诉。经向用户解释道歉,取得了用户原谅。甘肃省管局2009年11月12日回访用户:用户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此件2009年11月6日我局已处理,于11月12日回复国家局。 |
| 10-01-J00097 |
|
|
|
消费者申诉:2009年12月27日,用户所在小区保安在地下停车库捡到2封我家的挂号信,赶紧在晚上11点还送到我家。用户家近一年来多次丢失信件,发现后改平信为挂号信,没想到挂号信还寄不到,发生这样的事让我非常震惊。12月30日自称西安邮政局的一位女同志打电话说回访,居然说也许是小偷偷了扔了,用户表示一年丢了10来封,她说不可能给我查一年的。用户表示不满。
|
|
处理结果
省邮政公司答复:该用户的住宅小区没有传达室,有各自的信报箱(外投内取),投递员送信时通过门铃与用户沟通,用户坚持不开门,投递员将信放到信箱后,离去,准备改天补签,但两封挂信被保安捡到,引起用户不满,申诉。接到用户的投诉后,西安局相关工作人员已向用户道歉、解释,并取得谅解。 |
| 09-12-J00213 |
|
|
|
用户申诉:2009年12月03日,用户从江苏省无锡市往成都市邮寄一特快邮件。邮件号码为:ED653798107CS 。至12月9日收件人仍未收到该邮件。用户表示不满。
|
|
处理结果
据省邮政公司的调查报告称,该件系采用全程陆路方式运输的邮政E邮宝邮件,这种邮件在寄递时限上要比普通的邮政EMS特快专递邮件稍长一些。对此,无锡邮政局的相关工作人员已经向申诉人解释清楚。申诉人亦表示理解和接受。另据了解,该件已于09年12月12日被投交给指定收件人无异议签收。现根据相关规定,对本案作结案处理。
|
| 09-12-J00229 |
|
|
|
用户申诉:2009年12月16日,用户从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邮局往江苏省邮寄一快递包裹。邮件号码为:KA05371596221。邮件在交寄时,用户要求邮寄普通包裹。营业员却把快递包裹单递给寄件人。用户认为违规收费,要求给其一个合理解释。用户表示不满。
|
|
处理结果
经转辽宁省邮政公司调查处理后反馈:对营业员没有征得用户的同意,使用高交费的作法给予严厉批评,并经济处罚100元。退回多收资费,向用户诚恳道歉,用户表示接受并满意。经回访申诉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