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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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内容
2008年9月11日,从天津市宝坻区中登邮局往湖北省通城市邮寄一内装月饼的快递邮件。邮费是92元。2008年9月15日该快件被收件人签收。快件延误,用户表示不满。2008年10月17日,用户向国家邮政局局长信箱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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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情况属实。2008年11月5日天津市邮政公司核查结果:经查,天津市宝坻区邮电局派人到用户家中走访,对该邮件在运递和投递中出现的延误问题向用户表示歉意,并按照邮件延误的有关规定退还邮费92元。通过解释工作用户表示谅解及满意。11月13日国家局回访用户:用户对省公司的道歉表示满意,用户已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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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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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内容
2008年10月8日,从浙江省温州市速递局新城经营部往云南省德宏州潞西市邮寄一快件。快件号:EW517301459CN。2008年10月17日用户网上查询该快件16日已到云南省德宏州潞西市,但收件人至今仍未收到该快件。2008年10月17日用户表示不满,向国家局局长信箱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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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情况属实。2008年10月31日云南省邮政公司核查结果:经查,10月17日14:50分该快件由收件人本人签收,该快件为经济型快件,从云南省昆明市到德宏州潞西市由保山局经转,陆路运输。2008年11月13日国家局回访用户:已告知用户省公司的处理结果,用户对此结果表示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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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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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内容
我的EMS在地址和电话栏中写得很清楚,收件人的地址和收件人的电话,结果是电话没接到,快件就被不认识的人签字领取了.EMS的规定不是必须送给本人吗?结果我自己为什么收不到,这样的事情应该怎么解释?客户的利益怎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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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情况属实。2008年11月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核查结果:经查,签收人为收件人同一系老师,因忘记将该邮件转交给收件人而造成延误。用户希望邮政投递人员投递邮件时电话通知收件人,建议非本人签收邮件投递后电话告知收件人本人。11月13日国家局回访用户:用户表示希望国有企业改善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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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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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内容
2008年9月10日,用户从河北省秦皇岛市往河北省张家口市邮寄一内装干海货的邮件。邮件号码:EX239979235CN。至2008年10月16日收件人仍未收到该邮件。2008年10月16日该用户不满,向国家邮政局局长信箱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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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情况属实。2008年11月4日河北省张家口市速递局核查结果:经查,该邮件收到时正值8月15日中秋节前,进口量大场地小,同时赶上处理中心停电,投递邮件无法实行正常的派送手续,邮件合拢时发现该邮件有单无报,经多方查找,该邮件无下落。在查询结果后,通知收寄局按规定进行赔偿(未保价)但考虑到用户利益,经与用户协商,赔偿用户170元。用户表示满意。11月13日国家局回访用户:邮政公司已向用户赔偿170元(按5倍运费赔偿),用户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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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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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内容
2008年10月8日,用户从广西龙胜县邮政往辽宁省海城市邮寄一快递邮件。邮件号码:EX375094251CN。至2008年10月18日收件人人未收到该邮件。10月16日用户向广西龙胜邮政局查询,该邮件已由桂林发往广州,但广州邮政方面一点信息都没有,也没有答复。2008年10月18日,用户表示不满,向国家邮政局局长信箱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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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情况属实。2008年10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邮政公司核查结果:经查,10月8日该邮件由广西桂林龙生局邮政营业处收寄至辽宁省海城市牌楼镇黄堡村张家旭收,内装承兑汇票,为保价。10月8日19:15分将348号总包发往辽宁省鞍山市。10月9日凌晨2:10分到达广东省广州邮区中心局广州航空中心,之后就无此邮件下落。广州局核查结果:384号总包内少了一件邮件,所以该总包滞留广航中心。根据国内邮件处理规则有关规定,广西桂林局已向用户先行垫赔,相关责任后查。10月21日广西龙胜局出据了邮件丢失证明,让用户到汇票开出地办理挂失停兑手续。11月13日国家局回访用户:用户手机13877353333已停机,无法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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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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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内容
《邮票的用途》为什么邮票不能用于邮寄包裹,不能寄快件,邮票可是国家发行的,是我们用人民币买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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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情况属实。2008年11月4日安徽省邮政公司核查结果:经查,营业员的答复不准确,虽然特快专递邮件不能使用邮票交寄,但包裹可使用邮票邮寄。今后,倘若遇到营业员拒绝使用自带邮票交寄包裹,可拨打投诉电话11185,我们核实后,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该用户对我们的回复表示满意。11月13日国家局回访用户:安徽省集团公司已向用户详细解释过,普包是可以贴票邮寄,用户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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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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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内容
2008年9月12日,用户从四川省马尔康县邮政局往四川省资中县能源局邮寄一内装牛肉干的包裹邮件。至2008年10月19日收件人仍未收到该邮件,用户表示不满,向国家邮政局局长信箱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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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情况属实。2008年11月3日四川省邮政公司核查结果:经查,该包裹四川省资中县局按规定及时投递,由于资中县能源局收发人员将投递人员投递到收发室的领取包裹单丢失,在资中县局发出邮件催领单后,收件人才知道该包裹已到。10月18日收件人领取该邮件。11月13日国家局回访用户:用户表示对处理结果已无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