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广西加快推广《国内快递服务协议》示范文本
- 2008-10-06
- 国家邮政局和国家工商总局组织制订的《国内快递服务协议》示范文本,将于10月1日起施行。为使示范文本得到更好地推广落实,9月26日,广西区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贯彻实施〈国内快递服务协议〉示范文本的通知》,对区内各快递企业执行《国内快递服务协议》示范文本提出了要求。根据要求,快递企业原来制定的快递服务协议的服务水平未达到《国内快递服务协议》示范文本要求的,应参照《国内快递服务协议》示范文本加以改进;高于《国内快递服务协议》示范文本要求的,可以继续保留执行。为方便企业咨询,两单位还设立了联系电话,负责对快递企业进行指导,跟进示范文本实施工作。
- 广西区邮政管理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