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山东省局接泰安韵达公司举报,称所属加盟公司肥城韵达私扣快件75件。得知此事后,该局立即前往事发地调查处理。经了解,泰安韵达公司与肥城韵达公司系加盟制合作关系,后者因经营不善等原因面临倒闭,为追回加盟费用采用扣件的极端方式要挟前者。了解情况后,该局执法人员向肥城韵达经营者刘某介绍了国家关于保障公民通信权益的法律法规,并提出了两点要求:一是私扣快件行为违反了《邮政法》关于用户交寄的邮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检查和扣留的规定,必须立即放件;二是网络内部经济纠纷可由双方谈判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经过执法人员耐心的教育引导,刘某最终认识到错误的严重性,随即交出全部扣件。至10月8日19时,全部快件由泰安韵达公司派送完毕,扣件事件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