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四川省局在对联邦快递(中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现场查获该公司违法经营的信件6件,依法对该公司作出了罚款人民币叁仟元的行政处罚。该局执法队在对联邦快递(中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的生产现场依法进行执法检查时,现场查获该公司的进口快件中,有6件从天津寄往成都的快件疑似信件。经执法人员仔细辨认,确认该6件快件的内件是发票。由此确认了该公司违法经营信件寄递业务的违法事实。在掌握了联邦快递(中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的违法事实的情况下,执法人员在现场对该公司的负责人进行了调查,并在现场制作了《询问笔录》,同时提取了该公司违法经营信件寄递业务的证据。该公司负责人对公司经营信件寄递业务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鉴于联邦快递(中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经营信件寄递业务的违法事实,依据《四川省邮政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四川省局做出对该公司违法经营信件的行政处罚决定,一是立即停止经营信件寄递业务的违法行为;二是责令该公司将违法收寄的信件退回用户;三是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