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局和省建设厅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城镇居民楼房住宅区邮政信报箱建设的实施意见》,下发到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建委(建设局)、规划局和省邮政公司,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今年初,湖北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全省邮政通信事业发展的意见》文件,提出要扶持邮政普遍服务发展,出台政策持续加强邮政信报箱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完善城镇社会服务功能。为落实湖北省政府文件精神,湖北省局通过与省建设厅协商,并经征求部分市州建设部门和省邮政公司的意见,联合下发了《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阐述了加强城镇居民楼住宅区信报箱建设的重要意义,就城镇居民楼信报箱的建设目标、规划实施、设计审查、监督管理、补建维修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各方密切配合,共同努力,全面推进城镇居民楼住宅区信报箱建设。意见提出要努力实现2008年9月以后新建成的城镇居民楼房、住宅区信报箱覆盖率达到100%。2008年9月前建设的城镇居民楼房住宅区没有信报箱等设施的,应按省政府文件要求由物业服务企业、产权单位负责补装,建成后由产权人或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邮政信报箱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意见还明确规定各级城建行政主管部门和邮政部门要建立联席办公制度和定期督察制度,切实加强对邮政信报箱建设工作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