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邮政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联合开展规范快递服务行为、促进快递行业发展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两局在完成快递服务公众满意度调查、快递市场调查摸底后,又联合开展了快递服务和消费维权专项执法检查活动。2008年4月,国家邮政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快递服务规范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联合下发了《关于迅速开展快递服务和消费维权专项执法检查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快递服务和消费维权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检查的对象是所有从事快递服务的市场主体,检查的内容是快递经营者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是否违法违规经营,以及制度规范和服务标准执行情况,检查时间为2008年4月至6月。检查步骤是各地邮政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2007年底制定的检查方案,按照各自职责,集中开展检查。这次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18916人次,检查快递企业6088家,取缔无照快递经营主体98家。2008年4月至6月,查处违法违规经营企业51家,违法违规案数258起,罚款10.14万元,接受用户申诉914件,缮发整改通知456份。
为使这次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大部分省(区、市)邮政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邮政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文件精神的指导下,制定了检查方案,层层部署,认真落实。检查实施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各地市、县工商局在邮政管理部门提供的快递企业名单的基础上,通过工商业务系统输入“快递、快运、速运、速递、物流”等关键词,查询获取了更多更全的快递经营主体名单,并对其进行了深入的走访、核实。二是由省(区、市)邮政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对重点地区进行抽查。按照工商部门的职责对违法经营快递的予以取缔,对超范围经营快递的予以纠正。按照邮政管理部门的职责对没有纳入管理范围的快递经营者进行登记,对违法违规经营信件寄递业务的非邮快递企业进行了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的下达书面整改通知并进行处罚。另一方面,借助工商“12315”和邮政“12305”消费者申诉平台,及时处理快递用户的申诉和举报,依法处置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两局通过相互协作,密切配合,确保检查工作取得了实效。正如江西省吉安市工商局在专项执法检查总结中写到:“此次专项检查已结束并取得阶段性成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市各级工商机关仍将继续加强与邮政部门的协作配合,及时沟通信息,形成部门间的监管合力,发挥整体优势,严格规范快递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进一步净化快递服务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