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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局尝试建立“先行赔付”制度
- 2009-06-30
- 为提高申诉处理效率,缩短处理时间,让申诉人更快得到赔偿金,提高申诉处理效率,福建省局厦门办近期将探讨、论证建立“先行赔付”制度,由厦门部分快递企业共同成立“先行赔付基金”,加入该基金的快递企业缴纳500至1000元不等资金,一旦有消费者申诉企业,在查清事实、确定责任和调解赔偿金额后,即可从基金中支付赔偿金给申诉人,责任企业则在规定时间内将基金支出部分补齐。此制度的建立将保证申诉人在第一时间获得赔偿,减少时间成本,提高申诉处理效率,进一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福建省邮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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