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局依据《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制定并实施了《陕西省邮政管理局听证程序》(试行),这是全国各省(区、市)邮政监管机构中首个制定的听证程序。
《听证程序》对组织实施听证工作的程序、责任、文书以及进行听证的范围、听证人员和听证参加人员、听证会的组成、主持听证人员的条件、听证的程序规则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为陕西省局充分了解利害各方的不同意见并作出正确的行政处罚决定提供了基础,为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提供了一个法定的陈述意见和申辩质证的机会;保证了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平等参与行政管理的程序权利,使利害各方的意见在行政程序中充分得到展现和吸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