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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张穹在会议上的讲话

  • 2009-09-22

  • 同志们:

      在《邮政法》即将施行之际,召开贯彻实施《邮政法》电视电话会议。这既是前段时间贯彻实施的工作总结和下一阶段的重要工作部署,也是对《邮政法》基本制度和法律规范作用的一次重要宣传,十分必要和及时,很有实践意义。

      伴随着邮政行业快速发展和邮政体制改革的稳步推进,邮政法制建设不断加强。《邮政法》正是顺应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需求修订并施行的。在此,我就如何贯彻实施修订后的《邮政法》,谈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深刻认识贯彻实施《邮政法》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学习和宣传工作

      党中央明确提出要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这也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保障和要求。依法治国的前提是有法可依,民主立法,逐步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多年来,在各方努力下,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建设取得重大成果。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进入关键期,改革也进入了攻坚阶段,面临着诸多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影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依然存在;社会利益格局发生深刻变化,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难度加大。以立法来保证改革和发展的要求越来越迫切,而改革和发展过程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也越来越多地转化成了立法工作不得不面对的矛盾和问题。《邮政法》是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的重要部门法,也是改革和发展的产物。然而,回顾《邮政法》10年的立法进程,我深切地感到,象《邮政法》这样涉及面广、利益关系直接、社会关注度高、协调难度大的法律,在立法工作中仍是不多见的。面对这项复杂工作,国务院法制办在修订《邮政法》时有四个方面的指导思想比较明确:一是,坚持国家利益至上、人民利益优先。社会主义法制体系是“为民立法”,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永远是最高利益,是立法工作最根本的价值追求。而且,对每一项具体规定,都要放在整个社会主义法制体系中,按照是否真正有利于完善法制体系的标准去考量,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二是,坚持统筹兼顾,合理平衡利益关系。努力寻找利益平衡点,寻求能为各方接受的解决方案,实现多赢、共赢。三是,坚持促进发展,创造环境。制度建设必须立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的实际,发展是邮政业当前的第一要务,而且这种发展必须是科学的发展、高质量的发展,体现以人为本和社会公平的发展,是邮政企业和快递企业的共同健康发展。四是,坚持落实、体现邮政体制改革的要求。《邮政法》修改必须体现邮政体制改革的要求,将邮政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和措施上升为法律制度,依法保障邮政体制改革的顺利实施。上述四点指导思想,也得到了各有关方面的认同。可以说,《邮政法》是在分析总结实践经验,充分汲取邮政体制改革成果,充分借鉴国外邮政法制经验,广泛征求和反映民意的基础上修订的。修订工作贯彻了立法民主和科学决策的精神,是深入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完善立法决策机制的重要实践。

      修订后的《邮政法》主要对以下制度作了修改、补充和完善:

      (一)按照政企分开的体制,明确了邮政管理部门的法律地位及其监督管理职责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家邮政局“三定”规定和邮政政企分开后的实际情况,从保障邮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出发,修订后的《邮政法》明确了国家邮政局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局依法对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市场进行监督管理的法律地位,并对邮政管理部门授予了审批、许可、监督检查、实施行政处罚等较为充分的监管权限,为邮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依据和制度保障。

      (二)按照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原则,对邮政普遍服务作出了较为全面的定义,制定了比较完善的监督和保障邮政普遍服务的制度和措施

      《邮政法》把保障邮政普遍服务作为重中之重,全法涉及邮政普遍服务的内容达到4个专章、60余条,全面补充完善了保障邮政普遍服务的相关制度和措施。在对邮政普遍服务做出科学定义的基础上,明确规定了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保障邮政普遍服务的职责,从多个角度规定了邮政普遍服务的保障机制,解答了邮政普遍服务是什么,邮政普遍服务谁来干,邮政普遍服务干什么,邮政普遍服务怎么干,邮政普遍服务如何保障等五个方面的重大问题。充分体现了保障邮政普遍服务对于《邮政法》的宗旨与核心地位。

      (三)按照“鼓励竞争、促进发展”的原则,将快递业务纳入邮政法的适用范围,确立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制度以及快递业的经营行为规范

      将快递业务纳入邮政法的适用范围,是这次邮政法修改的重要内容之一。修订后的《邮政法》确立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制度,规定经营快递业务,应当经邮政管理部门许可,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快递业务。这样规定,既认可了快递市场的竞争局面,保护了各类所有制企业的合法经营权和用户的自由选择权,又针对我国快递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加强必要的政府管理,提高进入快递市场的“门槛”,促进快递业的健康发展。取得快递经营许可证的条件,修订后的《邮政法》在大量调研和听取各方意见、特别是用户和企业意见的基础上,做出了较为详尽的规定,是符合我国快递市场的业情的。

      (四)按照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的要求,补充、完善了加强安全保障的制度和措施

      这次《邮政法》修改将加强安全监管、确保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作为重点内容,着力解决现有安全监管机制覆盖不到位甚至出现空白的问题。在明确将维护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作为立法宗旨之一的同时,从完善机制、明确职权、规范行为、严格问责等角度,较为全面地补充、完善了有关安全保障的制度和措施,并将有健全的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作为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条件之一,为邮政安全保障提供了更加有效的手段。

      此外,修订后的《邮政法》着力加强了对用户合法权益的保护,明确了邮政普遍服务范围内邮件的损失赔偿原则和快递业务的赔偿原则,并修改了邮政业务资费的价格形成机制。

      正确理解《邮政法》所确立的基本法律制度,是严格执法的前提和基础。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深入理解《邮政法》所确立的各项基本法律制度,将《邮政法》规定的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

      二、以贯彻实施新《邮政法》为契机,千方百计推动邮政行业全面、健康、快速发展

      2004年3月,国务院制定并发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系统规定了未来十年我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基本原则和要求、主要任务和措施,是指导各级政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加强政府法制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纲领性文件。刚刚闭幕的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对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坚持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邮政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必须与《纲要》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深刻理解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意义和纲领性地位,科学把握其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认真做好《邮政法》的宣传贯彻工作

      法律制度的贯彻实施要落到实处,首先需要具备良好的社会基础,也就是社会公众对《邮政法》基本原则和具体制度的理解和认同。修订后的《邮政法》增加了一系列重要的制度规定,同时专业性也比较强。这就需要多方共同努力,做好深入学习和广泛宣传工作。对各级政府部门而言,要对全体执法工作人员进行轮流培训,务必使执法工作人员真正做到学懂、用好修订后的《邮政法》,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积极探索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的有效措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同时,要帮助社会公众做到知法、懂法、用法,充分利用法律手段维护和发展自身合法权益,实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二)逐步完善有关法律制度,适时制定配套规定

      法律制度的完善是一个系统工程,《邮政法》修订以后,需要根据修订的内容对配套的有关法律制度作出相应调整。

      一方面是结合国务院2009年立法工作计划,研究探讨相关法律制度的立、改、废问题。对不符合修订后的《邮政法》内容的法律制度,区别情况进行局部修改、全面修订或者废止。对属于现行法律制度空白,需要制定配套规定的,要适时研究制定配套规定。目前,《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已经颁布,《国务院关于邮政企业专营业务范围的规定》的立法工作正按照程序推进,《邮政普遍服务标准》也已出台。随后,要抓紧研究起草邮票发行监管、寄递安全规范等一批行政规章,适时修改《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和《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并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工作制度的建设完善。各级政府法制部门要高度重视、紧密配合相关部门,深入细致地开展旧有法规规章的清理工作,各地也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研究制定、修改、完善相应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保证与《邮政法》的无缝衔接,维护《邮政法》的权威性,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完整。

      (三)切实加强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

      邮政业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与各行各业的发展紧密相连。《邮政法》相关制度的贯彻,邮政业发展设想的落实,需要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共同努力。很多邮政行业发展的突破口,比如邮政发展规划的研究和制定、邮政普遍服务的支持和保障、邮政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快递发展的支持和优惠政策,也正是涉及部门广、职能交叉多的结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邮政业的基础地位和邮政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转变职能,充分沟通理解,加强综合协调,建立联动机制,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并且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作用显著的支持政策固定下来,逐步形成沟通、协调、决策、管理的长效机制,为邮政业发展创造优质环境。

      (四)转变观念,建设服务型政府

      要强化服务意识。邮政管理部门担负着贯彻实施《邮政法》的主要职责。要根据新《邮政法》赋予的职责,建立起权责明确、廉洁高效的邮政管理体制,切实强化服务意识,把政府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把注意力集中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邮政行业的全面发展上来。务必继续巩固和提升邮政服务、进一步增强邮政企业的发展能力,不断推进邮政普遍服务的均等化进程,改善边远山区、偏远地区的邮政服务;务必不断支持和引导快递发展,进一步改善快递企业的发展环境,引导快递行业发挥规模效应,提高竞争实力,使整个行业的服务能力、发展速度、发展质量都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让邮政业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要严格行政执法。我们党依法执政,体现在政府工作中,就是严格依法行政。在现实生活中,绝大部分法律、行政法规都是由国家行政机关来执行的,而且行政机关因其职责所系,在执法过程中与人民群众联系最密切,涉及社会各方面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最广泛。行政机关执法的一举一动,都直接影响到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权威的认同和依法治国的信念。包括邮政管理部门在内的各级行政机关在执行《邮政法》时,应当充分认识到自己肩上的责任,严格执法,依法办事,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要把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要求落到实处,把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的理念贯穿始终,为新《邮政法》的贯彻落实保驾护航。

      同志们,《邮政法》的修订是改革开放以来邮政法律体系建立和实施的经验总结和智慧结晶,是社会各界共同努力的成果,来之不易。我们要在《邮政法》的贯彻实施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勇于探索创新,逐步建立和发展既具有时代特征、又符合中国现实需要的邮政法律制度,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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